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70324/4/c013.html 林志潔批「台灣法學教育很失敗」 我曾被法官騷擾 更新日期:2007/03/25 05:09 記者: 林志成/專訪 「廿四歲在台灣當律師時,發現學校學的都派不上用場,還有法官私底下騷擾我。」六年級生林志潔覺得我國法律人養成過程很有問題,她二○○五年在美國拿到博士學位後,立即到交大科技法律所任教,希望為台灣法學教育帶來一點點改變。 林志潔到交大任教才一年多,又觀察到交大學生在與異性相處上,「還有很大改善空間」,才「自找麻煩」到大學部開了門「愛情的法律學分」課程。 「我在台灣讀書一路都第一名,讀書對我是簡單的事。」現年卅多歲的林志潔,一九九六年從台大法律系畢業,那年同時通過律師資格考試,並以第一名考進台大法研所刑法組。在研究所時,她覺得「讀書累了」,就休學一年,白天當執業律師,晚上在補習班任教,教人如何通過律師考試。 那時林志潔才廿四歲,每月收入超過十五萬元。不過當時她也深刻體會到「台灣法學教育很失敗」、「司法病了」。她在學校學的,實務上幾乎派不上用場;更糟糕是,在法庭上具威嚴的法官,私下竟然騷擾她。 林志潔說,那時負責某個案件,必須跟法官接觸。但該法官卻不斷邀約她吃飯、出遊,因案子還在進行,嚴重困擾她。後來她退出這案子,並宣稱已出國進修,騷擾才停止。 「我發覺台灣法律人很不快樂,他們做出的判決,也常讓訴訟的人不快樂。」林志潔說,國內各大學法學院學生幾乎都在拚國家考試,他們沒有時間去修其他院系課程,素養上有些不足。這群人成為法律人後,台灣司法怎麼可能健全? 林志潔在讀台大法研所期間,又通過公費留考。二千年她取得台大法律碩士後,隨即前往美國杜克大學留學,五年內取得該校法律碩士及博士學位。 「我這個在台灣的第一名,在美國根本沒用。」林志潔表示,到美國後,發現自己什麼都不行,好像白癡。她在台灣接受的法學教育,完全沒辦法跟國際接軌,幾乎從頭開始。 但她仍克服了學習困難,二○○五年九月初在美國取得博士學位後,當月中旬就到交大科法所任教。交大提供空間,讓她理念可以獲得實踐。 這種法律人是我的偶像!!! 法律人真該好好省思... 汲汲營營於名利...那真不該念法律... 我常常會不開心... 因為發現自己也迷失在其中.... 但慶幸...至少知道自己迷失了 不像某些人仍然義正嚴詞以為自己是對的 我打從心裡瞧不起... 還沒出社會就這麼髒...以後還得了啊 難怪好人不出頭...空有抱負難成功... 踩著別人的屍體...夠狠才能出頭天嗎???!!! 我一定不能自甘墮落!!!! 今天的氣憤先用這篇帶過... 明天氣消再來抱怨... 免得衝動指名道姓罵出來!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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